右刺奸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六年(583) 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兵曹郎”。②兵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员一人,正四品。唐增为二员,与尚书分
官名。北魏置。《魏书·叔孙建传》:“太宗即位,念建前功,乃以建为正直将军,相州刺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见“大都柴炭局”。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说:“梁制司农卿视散骑常侍,主上林令,又管乐游北苑丞。”陈因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长才类科目。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诏举,韩琬及第。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上尉充任,掌航海事务。
见“大司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