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右中护

右中护

官名。即太子右庶子,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右庶子。


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右庶子为右中护,为右春坊的主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猜你喜欢

  • 内书侍郎

    参见“内史侍郎”。

  • 通政使司经历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

  • 节慎库郎中

    官名。清朝工部节慎库之主官。掌库事。顺治元年(1644)设,满洲一人,由本部堂官于各司郎中内奏派,二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材料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工部,掌工作营造材物。

  • 宣奉郎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 少卿监

    宋朝诸寺监少卿、少监合称。

  • 副都纪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之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 拨发司

    官署名。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事宜。官署名。宋代置蔡河拨发司,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以时

  • 简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二、曾任最高级荐任警

  • 牌檄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如织造行文府、厅、州、县即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