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洋政府置,见“宁夏护军使”。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北洋政府置,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见“礼制馆”。
满语“文官”之意。指正卿以下、有顶戴官员以上之文职官。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共设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见“十光将军”。
官名。新莽置。《汉书·翟方进传》: “中少府建威侯王昌为中坚将军。”官名,汉置,即皇后宫中的少府,掌皇后宫中的财物。《汉书·百官公卿表下·竟宁元年》:“河南太守召信臣为少府,二年徙。中少府安平侯王章子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张茂时阴鉴曾任之,统兵,管理羌族事务,驻桑壁。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