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维那
县僧官名。北魏置,《魏书·食货志》说:“庄帝初……制,……诸沙门……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京仓三百石者,授县维那。”掌本县僧人的剃度,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北齐改称县沙门曹。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
县僧官名。北魏置,《魏书·食货志》说:“庄帝初……制,……诸沙门……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京仓三百石者,授县维那。”掌本县僧人的剃度,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北齐改称县沙门曹。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
官名。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牧司事。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官名。也是官署名。唐设此官,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京都诸园苑监》。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改诸司专勾司为诸司审计司,马步军专勾司为马步军审计司。掌诸司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史等一切赋禄者之给受,以式法审其名数,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设监官、都主押官领之。
官名。汉朝隶将作大匠(将作少府),领本署工徒修造宫室宗庙陵园道路等,秩六百石。官吏犯法,常输右校为工徒。三国魏沿置(一说并归材官校尉),七品。西晋省。南朝梁、陈复置,隶大匠卿。隋、唐为将作监右校署长官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员外郎”。
见“帘官”。
官库名。明置,掌净盆焰硝、熟硫黄,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凡京营春秋操演,均取给于此。以掌库一人为主官。
县丞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县令曰明府,丞曰赞府、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