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承发房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
官署名。五代后梁始置,宋初因之。掌供应皇帝祭祀、 朝会、 巡幸、 宴享及内廷所需幕、 帷帐以及其他陈设之物。设勾当官,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功曹从事”。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宝谟阁是藏书的地方,内藏光宗御制。直学士是贴官,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享有超官阶优待。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佐典祀中大夫、小典祀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典祀司次官。宣帝即位,六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唐肃宗乾元 (758—760) 中始置,员一人,正五品上,隶秘书省司天台,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遇元日、冬日、朔望朝会及大礼,奏其方事。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
官名。《晋令》规定:诸津渡二十四所,各置监津吏一人。北周置掌津中士一人,正二命;掌津下士,正一命。掌津渡川渎之制,并掌建造桥梁。隶属于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袁术置,掌率军征伐。《三国志·吴书·孙坚传》:“(孙坚)与袁术相见,术表坚行破虏将军,领豫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