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铅子、火绳等物。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贡举考试名。又称乡贡、乡举。宋朝各州府每三年考试本地举人,称乡试。进士科由判官主之,诸科由录事参军主之,依解额录取合格人,分甲、乙等,第一名称为解元。乡试合格人可赴省试。金朝州府考试称为府试,其下设乡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参见“外兵郎”。
县学教职。唐制,自京县以下,各县均置助教一人,无品,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
官名。周朝置。掌教国子的乐官正长。同“大司乐”。《礼记·王制》: “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参见“大司乐”。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从九品。掌祠
使职名。镇守一方之军事长官,多以经略使、节度使兼。唐武则天长寿三年(694)曾诏诸军经略、镇守大使以一子为宿卫。玄宗先天二年(713)甄道一除幽州节度、经略、镇守使。肃宗乾元二年(759)置陕虢华节度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催长。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皇帝近臣泛称。《尚书·主政》: “王左右常伯、常任。”孔颖达疏: “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秦汉以后,常作为侍中的别称。指帝王左右的近臣,周朝指三公。《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