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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卫戌总督府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依照《南京卫戍条例》规定,南京卫戍总督直属于临时大总统,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并得指挥卫戍区内驻屯军队,直接管辖区内宪兵、要塞等,遇有紧急情况时,得对不受管辖的部队迳行命令;必要时,经与参谋部、海军部协商接洽后,可调遣兵舰炮船。南京卫戍区的范围,北以下关江岸,东以朝阳门,南以南门,西以汉西门以外各三十里的地区。区内并置分区司令官,见于南京临时政府二号《公报》的有卫戍北区司令官、卫戍西南区司令官,卫戍东区司令官和南京宪兵司令长、要塞总司令长官等。依照《卫戍总督府人员职掌》的规定,总监府设参谋长一人,掌理全府事务,并有顾问官、参事官、秘书、监印官等。卫戍总督府的内部分设参谋、副官、监察、执法、经理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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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右补阙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补阙(今司谏) 为中谏,又曰补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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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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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所补用之缺,原非应补之缺,乃以现缺先用之例。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笔帖式、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