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后以 (来) 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后以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因其语言无节、举动违常
官名。即廪牺丞。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在大都置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成宗大德九年(1305),在大都南城分立警巡院。武宗至大三年(1310),改原警巡院为左、右警巡院,秩正六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达鲁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见“牌符”。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秋官”。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宗学。崇宁元年(1102),诸王宫宗学各置宗子正、宗子录、宗子博士,掌教授之事。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法吏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宋朝始置。徽宗宣和五年(1123)罢,职事并归将作监。明初曾于工部下复设将作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将作司而置。设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多以诸匠精艺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