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吏
官名,汉置,为郡属官吏,俸百石。位在丞下。后来,有的为掾史取代,有的为卒史所并。《汉官》:“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佐五十人。”《汉书·何武传》:“武卒白太守,召(求)商为卒吏。”
官名,汉置,为郡属官吏,俸百石。位在丞下。后来,有的为掾史取代,有的为卒史所并。《汉官》:“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佐五十人。”《汉书·何武传》:“武卒白太守,召(求)商为卒吏。”
官署合称。即左推案、右推案。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右治狱置,掌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事。参见“大理寺右治狱”。
流外官名。唐制于太常寺汾祠署置二人,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各置二人,国子学置二人,均为流外九品,掌守庙之事。
官名。又称“元候”。春秋时晋国置。掌侦察敌情的军吏。《国语·晋语七》“使张老为司马,使范献小为候奄。”韦昭注: “候奄,元候也。”参见“元候”。武官名,又称候正。春秋时晋国设于上中下三军,主管侦探谍报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
1、军中小吏。汉朝制度,兵士五人一户灶,置一伯,又称火伯,为一灶之主。2、五百的别称。《后汉书·宦者列传》:“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杀。”注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①武官名。《三国志·于禁传》: “及太祖领兖州,禁与其党俱诣为都伯。”《通典·兵二》引曹操《步战令》: “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有不进者,什长杀之。什长有不进者,都伯杀之。”②行刑小吏名。《资治
官署名。北齐司农寺置,设令、丞,掌平准之事。隋初因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设令、丞、监事、典事等官职。官署名,汉置,掌平物价,其长官称令,有丞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