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朝官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少监。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见“议政贝勒”。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统领”。
官名。见“兵部侍郎”。
唐、宋尚书省六部按办公次位排列,分前行、中行、后行,以礼部、工部为后行。(1)指六部中的礼部与工部。(2)表示吏员地位的名称。其地位低于行首、前行。参见“前行”。
即“伊都额真”。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沈·攸之传》载:“攸之在郢州,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攸之免从事官,而更鞭录事五十。谓人曰:“州官鞭府职,诚非体要;由小人凌侮士大夫。”由此可知州军府录事地位甚为卑下,当亦属閤内之职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军官名。民国时期军事机关和部队中设置,为所在机关和部队的幕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