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宣徽副使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设左、右寺正各一人,分掌左、右二寺事务,秩正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满洲、汉军、汉各一人。乾隆十七年(1752)改为左、右寺丞。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武职正四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五十人,共一百五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二、三名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六人,掌执戈盾,夹王车,以司守卫。北周依其制置左右旅贲率上士,正三命,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隋书·礼仪志》载其职掌为“掌旅贲之士。其队器服皆青,以朱为
官名。也是官署名,秦有将作少府,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工程。此后,历代多设此官。梁叫大匠卿,北齐有将作寺,隋初称将作寺,后改称将作监;唐宋沿其制。辽设将作监;金称少府监
金朝对廉洁贤能官员的称谓,后成为一种举荐和选拔官员的制度。章宗明昌元年(1190)三月,诏内外五品以上,岁举廉能官一员,不举者坐蔽贤罪。四年,又订立军民共誉者为廉能官之制。泰和八年(1208)又增加善
官署名。即太子率更寺。官署名。唐置,其长官为率更令,丞为之贰,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漏刻之政令。见《旧唐书·职官三》。
官署名。隋朝置,与左领军府同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又统开府府 (骠骑府)、仪同
官名,辽朝置,属北院都部署司,佐北院都部署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为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见“北院都部署司”。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右司长官。康熙三十三年(1694) 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另设员外郎二人掌管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