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使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敦睦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参见“内三郎”。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即行台尚书省。官署名。隋置,见“行台”。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
司天翰林官阶官名。金置,秩从六品上。
京畿大都督官府简称。
明制以沿河府、州、县官兼管河务。据《明会典》记载,有管河知州、管河知县、管河同知、管河通判、管河县丞、管河主薄、管河吏目、管河典史等名目,由管河道管辖。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