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达
即“包衣大”。
即“包衣大”。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国防、要塞、编制、出师计划、参谋官、陆军大学堂事宜。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四科。置厅长一人,禀承军谘大臣统辖各科。
官名。北齐太子食官署次官。隋朝沿置,设二员。唐朝为从九品下。
官名。明代漕粮北运,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清仿明制,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设卫、所,卫置守备,所置千总,分统运军领运漕粮。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罢其杂徭,专司领运。旋改
满语官名。汉译为“大学士”。
勋官名。明置,以授文、武官正一品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十阶,与武勋十二阶中均为第一阶,秩俱为正一品。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设于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典试委员会,参加口试的评比工作。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龟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掌以龟甲占卜事或人之吉凶,下设龟占下士以佐其职。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官名,为屯田官吏的泛称。《三国志·吴书·蒋钦传》:“初,钦屯宣城,尝讨豫章贼。芜湖令徐盛收钦屯吏,(上)表斩之,权以钦在远不许,盛由是自嫌于钦。”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