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记室书佐”。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置,陕东道大行台省一员,正四品,掌同民部尚书,兼掌礼部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从四品,兼掌刑部、工部; 五年至九年罢。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一百五十人,为在掖庭织绫的工匠。
官名。即殿前承旨都知。
清代工部所属的税收机关。清制,户部的税关称为常关。凡征收竹木船钞的税由工部负责,简称为工关。其中营缮清吏司征收木税与苇税,木税关有直隶通永道六口、多伦诺尔厅大河口、山东临清、山西杀虎口、交城县武元城、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