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曹督护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子府、庶姓持节府属官,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子府、庶姓持节府属官,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
官署名。唐朝宴劳少数族政权或外邦使者之所。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 令鸿胪寺勾当检校,宪宗元和九年(814)置于长兴里之北; 以礼宾使主其事,引对番客。宋朝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朝贡馆设及互市、
官名。唐朝后期置,为节度使属官,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及号令升纳之事。宋初沿置。太祖乾德二年(964),令两使留后奏荐历两任有文学者充任。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977),命有出身人充任。后逐渐成为选
官名。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中改原谨身殿为建极殿,原谨身殿大学士亦随阁名而改。参见“内阁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
官名。东汉初置,刘秀以冯骏任之。后省。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复置,三国魏、两晋、南朝宋沿之,为将军名号,皆定为八品 (一说三国魏定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官名。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
官名。见“主客承务郎”。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藩封掌印”,即“一旗之长”。掌一旗之政令。清朝内、外藩蒙古及哈密、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世袭者循例题请,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