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考
参见“主考”。
参见“主考”。
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巡察西南路边界部族事。置将军、巡边官。
官名。吐蕃官,掌帐册簿籍。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并盐铁户部勾院、度支勾院置,又称三司都勾院,设判院一人,同勾当一人,掌检举违失。雍熙三年 (986),三部各置勾院。淳化三年 (992),复为都勾院。五年又分置
即“尚书右选”。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见“尚书右选郎中”。
官名。西周置。周王左右近侍之臣。一说即“寺人”“内小臣”《尚书·周书·立政》: “左右携仆”。孔安国传: “左右携持器物之仆”。孔颖达疏: “谓寺人、内小臣等也”。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保合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掌管受发文件,为从七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都事》,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明清置,见“布政使司经历”。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