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柴”。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身边的亲信侍臣,掌禁中事务, 权力很大, 故北魏后期的权臣如元乂、尔朱荣等都兼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北齐为门下省领左右局长官,员二人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改左翊卫为左卫府而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去府字,置一人,正四品下,将军缺,则代之,掌贰上将军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
明清称以殿、阁大学士身分进入内阁办事而为宰辅者。明朝永乐(1403—1424)初年创设内阁,当时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洪熙( 1425 ) 时始以殿、阁大学士入值内阁,阁职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放牧骆驼者”,又译“帖蔑额赤”。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
官名。折冲都尉府长官,唐太宗贞观十年(636)由统军(骠骑将军)改名,每府置一员,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领所属府兵备宿卫。辽朝诸卫亦置。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伐宋,权置殄寇折冲
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