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漏典事
流外官名。唐初置,检校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流外官名。唐初置,检校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长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尚书改称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书。参见“尚书”。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由少校充任,佐助舰长和副长管理军舰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司寇。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秋官府”。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秋官府的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左选之事。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 置,掌国信所回易库。参见“回易库”。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中。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名。三国魏置。统兵,职掌同将军。参见“护军”。官名,三国魏置。掌护诸将或领兵作战。
绥东、绥南、绥西、绥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