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奸属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明初设,左、右各一人。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皆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亦设左、右各一人,从九品。雍正七年 (1729) ,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十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更”。
即“札萨克喇嘛”。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札大臣。位在参赞大臣及办事大臣之下。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后陆续在喀什噶尔、哈密等地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协理该地区事务。
见“催纲官”。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阿速军士。置营潮河、苏沽川(古北口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同左阿速卫 。下辖行军、把门千户所九翼。官署名。元置,是侍卫亲军
官名。元至治二年(公元132 2年)以营建太庙始置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属大都留守司。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一人,司库四人。
都转为“都转运使”的简称,宋朝在各路设转运使,掌管经营一路财赋;其中有诸路事体当合而为一的,便置都转运使以总之。在明朝和清朝,俗称盐运使为都转。参看“都转运使”、“盐运使”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仆寺长官,以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仆卿为太仆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