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库东科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副长官,见“通政院”。
杂任职名。隋代于县置市令,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唐制,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其下各有市佐、市史、市帅,分行检察。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 (1377) 置,以授光禄司司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则授寺丞。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右选”。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署名。明代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清吏司,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
西夏封号。属上品官,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七品下,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武则天时废。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审判,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其官有:厅丞一人,从四品。刑科、民科推事官三十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检察长一人,正五品。检察官五人,正六品。见《清史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