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郎官
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修械长,军衔为准尉。
官署名。北宋太宗至道三年(997)置。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皇帝廷试进士,则主行禁令,雕印试题及出处义理,试毕封印卷首。设勾当官,无常员,初以入内内侍充任,后参用士人。仁宗时,又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
指郡府选拔骑士的考试。汉制,郡府于岁终讲武练兵,选取骑士。《后汉书·耿弇传》:“弇少好学,习父业,常见郡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由是好将帅之事。”
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置,左、右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各增为五人,后至六人。从七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太宗端拱元年 (988) 改左、右司谏,南宋孝宗淳
卫名。明永乐十三年(1415)始置,为京卫中上直亲军卫之一。设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佥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统所二十五。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