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部尚书

刑部尚书

官名。隋朝始置。文帝开皇三年(583)由都官尚书改名。唐朝沿置,正三品。唐中叶后,多以外官兼任,渐成空衔,侍郎实掌部务。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尚书,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一度改宪部尚书。吐蕃(今西藏)王朝仿唐制置刑法长官,译名亦为刑部尚书。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升从二品,始掌全国刑狱政令。辽南面官置。西夏亦置。金初刑部与左、右司同署,熙宗天眷三年(1140)分立,置尚书一人,正三品。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亦置,三人,正三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置,初一人,正三品,隶中书省。六年增一人。十三年废罢中书省,升部秩,仍置一人,正二品。建文(1399—1402)中升正一品,成祖即位,复旧制。永乐迁都前,并置行在刑部尚书于北京,迁都后去行在字,以南京原刑部加南京字,置一人,秩同北京,分掌南京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刑名之事。清末入关前天聪五年(1631)即置刑部承政等官,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为尚书掌部务。置满、汉各一人。初满官正一品,汉官正二品。十六年均定正二品。康熙六年(1677)复旧制。九年再均改正二品。雍正八年(1730)定满、汉均从一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刑部为法部,遂废。


官名。为刑部长官,唐代的刑部尚书为正三品,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自隋以后。除辽代外,各朝均置此官,但所掌并不完全相同,隋唐只掌法律等,不直接审理刑狱,自明代始,则审理刑狱,掌天下刑名及徒隶等,设十三司,每司下设司狱司,司狱六人。清光绪年间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刑部》、《明史·职官一·刑部》、《清史稿·职官一·刑部》、《历代职官表·刑部》。

猜你喜欢

  • 宏父

    官名。一说为司空别称。《尚书·周书·酒诰》: “若保宏父,定辟。”孔安国传: “宏,大也。宏父,司空。”孔颖达疏: “诸侯之三卿,以上有司马、司徒,故知宏父为司空。”官名。即司空。《尚书·酒诰》:“若

  • 前锋统领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 称为“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左、右翼各一员,正二品。分掌左、右翼前锋之政令,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官名。清代有前锋营,其长官称前锋统

  • 行护军将军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军征伐。《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七年,太祖乃还邺,以渊行护军将军,督朱灵、路招等屯长安。”

  • 骅骝厩令

    官名。亦称骅骝令。三国魏置。掌饲宫廷用马,隶太仆。西晋沿置。皆七品。东晋以后常省太仆,遂改置骅骝厩丞,隶门下省。北齐所置称骅骝令。官名,也称骅骝令,三国魏置,属太仆,掌饲养宫廷用马。西晋沿置,东晋省太

  • 五威后关将军

    将军名号。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汉书·王莽传》: “命尉睦侯王嘉曰: ‘羊头之阸,北当燕赵。女作五威后关将军, 壶口捶㧖, 尉睦于后”。将军名号,王莽置,为四关将军之一,掌守后关,

  • 五院夷离堇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大王。故又称北院大王、北大王。

  • 昔博赤

    即“昔宝赤”。

  • 上驷院右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右司长官。康熙三十三年(1694) 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另设员外郎二人掌管右司。

  • 同知侍正府事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 左右至义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从八品,左右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