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科

刑科

官署名。① 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八人。南京刑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每岁二月下旬奏报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类奏一岁蔽狱之数,越十日一奏实在罪囚之数。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只留给事中满、汉各一人,余皆裁。五年(1666)增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刑名案件、注销刑部文卷之事。雍正元年(1723)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大理院管辖之刑事案件审判。置推丞一人,推事十九人。分四庭,每庭以五人司审判,另置主簿、录事等书记人员。第一庭,以推丞为长,掌特交案、国事案审理,并详核京内外大辟重案。第二庭,掌宗室与官犯案审理。第三庭,掌不服京师高审厅判决案审理。第四庭,掌不服各省高审厅判决案审理。

猜你喜欢

  • 少仙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杜诗有《野望因过常少仙》一篇”,“蜀士注曰:‘少仙应是言县尉也。’”

  • 司骑参军事

    官名。①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诸卫骑曹参军事为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司骑书佐。唐玄宗开元(713—741)初复名骑曹参军事。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

  • 酒工

    宋朝殿中省尚醢局属吏。参见“尚酝局”。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酒人,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宋殿中省尚酝局旧有长行㪷子三十九人,后增十一人,改称酒工。

  • 决疑祭酒

    官名。东汉末置,县府僚属。袁津曾任此职。官名,三国魏置,为县佐吏,无固定职事,掌参与谋议,位颇尊。《三国志·魏书·袁涣传》:“外温柔而内能断。”注:“《魏书》曰:谷熟长吕岐善朱渊、爰津,遣使行学还,召

  • 济司局

    官署名。即典设局,唐高祖武德 (618—626) 中置,长官为太子斋郎,太宗贞观元年(627) 改为典设局,长官改为太子典设郎。

  • 下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称中书、门下后省),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

  • 部郡国从事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所属,每郡国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如案系郡国属吏,奏免守相。秩百石。州部所属职秩同 ·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官名,东汉置,属司隶校尉,由州自已任命,掌督促文书

  • 王恭厂

    厂库名。明置于北京宣武门。设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辖匠头六十人,小匠若干名。初与盔甲厂职掌略同。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专掌铳炮、火药营造。天启六年(1626)五月尽毁于大爆炸。遂于西直

  • 考功司

    官署名。即“考功”。官署名。(1) 隋始置,主文武官吏考课,为吏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考功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 公府营军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营军曹,设属一人,掌营军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