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宦官名。东汉始置,名义上隶属少府,秩六百石。位次中常侍,高于中黄门。侍从皇帝左右,收受尚书奏事,传宣帝命,掌宫廷内外、皇帝与后宫之间的联络。明帝、章帝之世,员额十人,和帝后增至二十人。以后权势渐重,用
官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掌禁军中的阿速军士。二十三年,归隶前、后卫。武宗至大二年 (1309) ,分属于左、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各置达鲁花赤。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见“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官署名。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造作镔铁、铜、钢,两都支持皮毛、生熟斜皮、骔尾等。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右八作司》。官署名。元中统三年
官名。明朝用称武官独镇一路者。多以副总兵,参将等充任。武职差遗名。《明史·职官志五》说:“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即担任一路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参将充任。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军器坊兵马之事。置详稳、都监等职。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雍正五年(1727)设。掌稽察、汇奏各衙门办理事件之情形,按日记档,按月汇奏。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委员理事,无定员。另有额设供事四人。
吏名。晋朝置。位从公以上诸府僚属诸曹低级属吏,位在令史下。官名。晋初公府属官,分在诸曹办事,其地位低于令史。《宋书·百官志上》记晋初凡位从公以上,府内诸曹除掾、属外,“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
官名。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职掌同吏目。顺治元年(1644)设,定十人,皆汉员。十八年省。康熙九年(1670)复故,三十一年又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