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检察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官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置,属宣课提举司,从七品,掌果木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吏部及其所属各司的别称。
五吏的合称。汉朝公、卿和州、郡、县所属的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五吏。《后汉书·舆服上》:“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三车导,皆带剑;主簿、主记,两车为从。”
官名。北武库署次官,南朝梁、陈置,员二人。梁流外三品蕴位。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徽宗宣和三年 (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 复置于东京 (今河南开封),十年,罢归工部。官署名。宋置,见“都水外
官名。辽朝置。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主刑狱。
官名。掌管帝王衣服。战国时有尚衣。秦置六尚,汉置五尚,都有尚衣。隋改尚衣局,属殿内省;唐宋沿置。元代尚衣属侍正府;明代设尚衣监,由宦官担任。参看《通志·职官四·殿中监》、《续通志·职官五·侍正府》、《
官署名。金朝军事机构。统领侍卫亲军。海陵王贞元元年 (1153) 设。正隆五年 (1160)罢,以所掌付大兴府。后侍卫亲军分隶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设于广州的革命政府。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革命统一战线形成以后,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改组大元帅大本营重新建立新的政权组织的必要。因此,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
官名。唐置,由殿中侍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殿院。唐制,常朝日百官奏事完毕,陈列于朝堂的仪仗队先行撤走。撤仪仗后接着是议政,议政时唯留下宰臣和记注官,其余官员皆鱼贯而出, 在廊庑之下由光禄寺供给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