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统称分发。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统称分发。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
官名。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乾隆元年 (1736) 设,一人,驻易州。下设员外郎六人,主事二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巡兵、匠役等员役。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祭物之供给。宣统三年 (1
官署名。参见“督理街道衙门”。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醢人奄一人,女醢二人,掌管祭祀时四次荐献豆里所盛的食物,丧事祭奠及飨宴宾客时也是这样。“豆”为古代食肉之器。北周依《周礼》置掌醢中士,正二命;掌醢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此缺有广东之崖册、感恩、昌化、陵水等县,广西之百色、太平、宁明、明江、镇安、泗城、凌云、西隆、西林等府、厅、册、县及忠册、河池等数十杂职。属于边俸缺,有政绩而无过失者,照例三年升擢,
道教封号。清朝雍正九年(1731) 嘉法官娄近垣忠诚而封,并授四品提点。乾隆元年(1736)又授通议大夫。
行政院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的《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章程》规定,本会由国民政府选派中国董事十人,英国董事五人组织之,有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
官名,汉时邪马壹国置。详“弥马升”条。
宋朝阁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置,以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宝庆二年 (公元1226年)置,收藏宁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