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职法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内命妇位号。南朝宋以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合称五职,为皇帝之妾,位亚九嫔。梁陈制同,唯《陈书·后妃传》以列荣作烈荣。
春秋时期大臣所穿的紫色朝服。《左传·哀公十七年》: “良夫乘衷旬,两牡,紫衣,狐裘,至。”
官名。①宋朝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副长官,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人,品秩同朝议大夫。②宋朝亲卫中郎、勋卫中郎、翊卫中郎合称。徽宗崇宁四年置,凡四十员。五年,皆罢。参见“三卫官”。武职侍从官名
官署名。简称旗籍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军旅、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柔远后司设; 二十九年
官名。秦、西汉为加官。初称常侍,元帝以后称中常侍。凡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以至郎中,加此得出入禁中,常侍皇帝左右。武帝以后参与朝议,成为中朝官。无定员,或多至数十人,任用士人。东汉改为专职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亦称“同知枢”。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19)始置,为枢密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二品。辽朝北、南枢密院各设同知北院、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位在枢密副使下。元世祖至元七年(1
官名。五代始置。北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官名。唐代后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后汉书·杜林传》:“隗嚣素闻林志节、深相敬待,以为持书平。后因疾告去,辞还禄食。”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为领兵武职。见《三国志·乐进传》。官名,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掌领兵作战,地位低于将军。《三国志·魏书·乐进传》:“从征张绣于安众,围吕布于下邳,破别将,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