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陆军医疗事务。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陆军医疗事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乾封元年(公元666年)诏举,苏环等七人及第。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凡指在京都的官吏。《后汉书·樊宏传》:“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注:“中都官吏,在京师之官吏也。”
爵名。参见“开国男”。爵位名。北魏始置,秩五品,地位在散子之下,散男之上。北齐亦置,秩与北魏同。唐制开国县男,从五品,食邑三百户。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复改为主计处,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参见“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设置,见“军政司”。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铜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贮藏各省解部试卷,各处交回旧印、封王全册与赏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项。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