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委员会办公厅
军事委员会的办公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军事委员会例行或无需呈送委员长亲核的次要业务。设主任一人,上将或中将级;副主任一人,中将级(不常设)。办公厅所辖单位有主任办公室,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高级参谋三至四人,中将或少将级,又有副官、秘书、文书、事务人员等。此外又有秘书处及总务处,处长均为中将或少将级,处下设科,科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内所设参谋、科员、副官等,均为校尉级。
军事委员会的办公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军事委员会例行或无需呈送委员长亲核的次要业务。设主任一人,上将或中将级;副主任一人,中将级(不常设)。办公厅所辖单位有主任办公室,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高级参谋三至四人,中将或少将级,又有副官、秘书、文书、事务人员等。此外又有秘书处及总务处,处长均为中将或少将级,处下设科,科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内所设参谋、科员、副官等,均为校尉级。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作为册封的凭信。《诗经·大雅·荡》: “锡尔介圭。”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6—760)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后置,一人。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后门下、内史、御史、司隶、谒者五官署置,无员无禄,亦主出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置,以参知政事兼任,掌提领措置财用,创收总制钱。其官署为总制使司,或称总制司。六年罢。官名。北宋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
官署名。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原为军事部的航空署,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为航空司,隶属于军政部的军政署。参见“军政署”。
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即史馆,详见“史馆”条。
宋朝天章阁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