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弘文院学士
见“内三院学士”。
见“内三院学士”。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侍应杂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八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
内官名。北魏孝文帝改定后宫、内官时置,位视三品。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
即“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合称。指诸侯王国的相(宰相)和郡太守。相为王的佐官,掌导王以善,兼有监督王的职责;郡太守为一郡之长,总领一郡之政务。《后汉书·朱穆传》:“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园池之费,拒绝郡国诸所奉送。”
官名。南齐置,属尚书省,管理宫廷用马。
官名。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员一人。参见“仓部”。
年俸为一千石粮谷的官长。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多为户口在一万以上大县的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