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升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道、吏部,外用道、府、州、县。一为外任官升用京官。外官内升,初定每年司、道三人,汉人以科目出身,并且获卓异、俸荐俱优者充任。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由地方官升任京官,称为内升。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道、吏部,外用道、府、州、县。一为外任官升用京官。外官内升,初定每年司、道三人,汉人以科目出身,并且获卓异、俸荐俱优者充任。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由地方官升任京官,称为内升。
官名,属五威将,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五威前帅》条。
南朝宋后宫女官名。为后宫舞蹈演员之长。
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是为立僧官之始。南朝宋亦置僧正,梁置大僧正。唐、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掌众僧事。辽朝上京、燕京设僧录。金朝路设僧录、僧正,州郡设都纲,县
官名。春秋时秦国设置。《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杜预注:“徒父,秦之掌龟卜者也。”
官名。 西周置。 掌礼法仪容。 《簋铭》:“皇祖考司威义(仪), 用辟先王。 ”
①科目名。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始见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选。至明成化十四年(1478)始成定制。悉视文科之例,分三场考试,第一
选官制度之术语。清制,吏部所选之官员,如不引见皇帝,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称验看。
官名。汉朝有尚符玺郎 (尚符玺郎中),为符节令属官,掌保管玺印符节,三国魏称符玺郎 (符玺郎中),七品。西晋省。北魏复置,仍隶符节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六品上。北齐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官名。亦称建康狱正。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正”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孔休源传》: “迁建康狱正,及辨讼折狱,时罕冤人。”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