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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侍监

①官署名。即内侍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内侍省。②宦官名。唐朝内侍省长官,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 置二员,从三品,掌宫廷侍奉,传宣制令,总判诸局事务。


官署名。唐置,掌内侍奉。隋初置内侍省,隋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唐高祖武德四年改长秋监为内侍监,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内侍监为内侍省。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参看“内侍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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