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右户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右户曹”。
官名。见“公府右户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春苑属清河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官署名。简称平准行用库、钞库。元朝置,秩从七品,掌发行钞币、买卖金银、收换昏钞。世祖中统元年 (1260) 始设交钞库,掌金银钞互换及收换昏钞。四年,禁民间私相买卖金银,置燕京平准库。次年,诸路皆置。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置,治南宋京都之事。设知府一人,通判二人,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隶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人。掌畿甸之事,
官名。隋文帝置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民部
“直兵曹”或“直兵参军”省称。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校”。
诏狱名。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系囚无常法,无定制,用刑至为残酷,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一入诏狱,多苦辱至死。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