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石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造石器。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造石器。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清朝吏目、巡检、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详“班”条③。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置籍登录,然后转发三部,兼领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六品官五十九人,分辖四十三中营。后藏设六品官十七人,分辖十四中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前藏共五十九人,分驻
即“小承御上士”。
内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置,代“贵人”以为三夫人之一。陈朝亦置。内命妇名。南朝宋本以贵妃、贵嫔、贵人为三夫人,泰始三年(公元467年)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为皇帝之妾。南齐不置贵姬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属州刺史,管理州内诸郡学校、时节祭祀等事。晋朝沿置。《三国志·谯周传》: “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八年(272)》有典学从事何旅,胡三省注: “典学从
即“伊都额真”。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凡烟瘴缺、苗疆缺皆属此类,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失者,例即升用。沿海缺、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边疆水土恶厉,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其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