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宿卫事
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官名。元置,为纹锦总院长官,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见《元史·百官一》。
官名。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
官名。隋文帝置度支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度支员外郎”,见该条。
自家中征召授官。《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建元中,上招贤良,公卿言邓公,时邓公免,起家为九卿。”后亦指初仕。《隋书·百官上》叙南朝陈制:“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诸王起家。余
官名。掌管改火。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别火为狱令官,掌管改火。《论语·阳货》:“钻燧改火。”朱注:“燧,取火之木也。改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
即“寺务司”。
官名,也省称五威后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官名。西汉置。初属中尉,主都船狱,有三丞。或以都船狱令为治水官。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执金吾,掌治水。有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后汉书·
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韩非子·定法篇》记其制度说:“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官名。汉代寝令的属官,《西汉会要·职官一》有寝郎冯参。参见“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