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科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初置司于大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移至真定。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
官名。即关尹的属下“侯人”,负责整治道路及迎送宾客。《周礼·夏官·候人》:“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方治:指其方有因国事而来的人。竟:同境。《
官名,周设此官,掌宫中筵食。《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主人出迎鼎……雍正执一匕以从,雍府执四匕以从。”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即洛阳县尉之一。详“孝廉左尉”条。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官,佐掾掌货币盐铁事。其后,隋朝以前多沿置,隋以后废。参看“金曹掾”条。
唐、宋“知制诰”别称。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置,掌应接诸军。《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弘农王曾以“庐州观察使刘威为应援使。”
官名。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更名长信詹事置,掌皇太后宫中事务,秩二千石。官名,西汉置,为长信宫帝母、帝祖母的属官,俸二千石,掌宣帝祖母令,帝祖母出则从。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通报。《汉书·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