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刑部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1262) 十一月,罢右三部,置兵刑部,掌军事、刑狱之政,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一员。七年,兵、刑分为二部。八年,又合为一部,置官与吏礼部同。十三年,分为兵、刑二部。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1262) 十一月,罢右三部,置兵刑部,掌军事、刑狱之政,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一员。七年,兵、刑分为二部。八年,又合为一部,置官与吏礼部同。十三年,分为兵、刑二部。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成忠郎磨勘、关升、资任、较考等事。
见“使院牙职”。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为班禅宫中之官。员额一人,随侍班禅起居,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署名。掌亲王府事务。辽朝为南面官署置内史、长史、参军等职。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甘麻刺于漠北,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司于京城,升正二品。设内
东宫武官名。隋置于左右卫率府,员额各十人。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刘聪) 署其长子(石)兴为上党国世子,加翼军将军,为骠骑副贰。”
官署名,汉置,属少府,掌制棺材等。梓木为棺,以漆画之。《后汉书·皇后纪》:“(孝崇皇后崩)以帝弟平原王石为丧主,敛以东园画梓寿器。”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将军府事务厅,员额四人;其下设参谋、副官各四人,秘书、书记各两人。一般机关如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在事务员长之下亦设事务员,为一般职员。
官名。宋朝枢密院编修司置,掌编修《经武要略》、删定诸房例册。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