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官名。北魏置。掌兴造事务。《魏书·张衮传》: “(张)陵袭爵,后为赤城典作都将。”
即“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太常寺,设太社令为长官,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官署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置,属太常寺。《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艇,设于各舰者,由轮机少校或上尉充任;设于各艇者由轮机中尉充任,掌轮机事务。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
官名,王莽置,掌伎乐等。《后汉书·桓谭传》:“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茶正,额二人,正四品,主管茶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陵、西陵,以及关外诸陵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