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序止俸给。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序止俸给。
见“国论左勃极烈”。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四月九日公布的《国货审查委员会规则》规定,掌审查国货,发给国货证明书。审查委员会额定为十一至十五人,除工业、商业两司司长为当然委员外,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万安苑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条。
官场用语。官员朝见皇帝的次序,亦称班序。唐朝以官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齿。致仕官居上; 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 则文散居职事下,武散次之,勋官又次之; 官同者,异姓为后; 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
官名。新莽天凤元年(后14)置,职如郡都尉。官名,王莽置,职如郡都尉,掌郡兵马。《后汉书·李忠传》:“王莽时为新博属长。”参看“属令”条。
见“肃政廉访司”。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掌理法令文告的宣达、文书的撰拟保管、印信的典守、会议记录等事项。置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科长七人,专员三至五人,速记员二人,科员六十人,书记官四十九人,事务员十三人,雇员五十四
春秋中叶以后居民的地域组织。其时在野鄙的遂中,实行编户,邻由若干户组成,再由若干邻组成里,成为基层的行政组织,原来的里君改称为里宰、里正或里长。《周礼·地官·遂人》中的编制是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分别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见“通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