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修订法律大臣

修订法律大臣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猜你喜欢

  • 食官

    官名,属食官令、长,掌先帝陵祭祀之食品。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 右护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召荡寇将军、领濡须督蒋钦还都任之,典领辞讼。三国蜀、吴亦置。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辞讼。《三国志·吴书·蒋钦传》:“蒋钦有战功,迁荡寇将军,领濡须督。后

  • 守官

    忠于职责。《左传·昭公二十年》: “守道不如守官。”

  • 东宫长上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杨柸曾任此职。参见《晋书·石季龙载记》。

  • 法克师大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 司农分察

    金代以司农司官员分察州县官吏的制度。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司农司,兼采访公事。自司农卿以下各官均须出外巡行,察官吏之臧否而升黜之。《金史·百官志一》记述此制的成效说:“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

  • 左三护军府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职掌、设官同“左二护军府”。

  • 候选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者,均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称为候选。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的官吏,凡由

  • 太府寺少卿

    见“太府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太府少卿,北齐改称太府寺少卿,为太府寺的副长官,隋、唐、宋沿置。见“太府寺”,

  • 同“圭”。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作为册封的凭信。《史记·晋世家》: “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 ‘以此封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