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曹
官署名。汉朝置,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属御史台。设侍御史主其事。
官署名,汉置,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掌供奉祭祀之事。《宋书·百官志下》:“(侍御史)凡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月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官署名。汉朝置,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属御史台。设侍御史主其事。
官署名,汉置,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掌供奉祭祀之事。《宋书·百官志下》:“(侍御史)凡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月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即“巴牙喇壮达”。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詹事府家令寺,设令、丞为长贰。隋、唐初沿置,隶东宫,长官改典内。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 改为局,隶内侍省,复置令、丞。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与之出入。属宫有典直、坊事
官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合称。周朝指司徒、司马、司空。《礼记·王制》: “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孔颖达疏: “三卿者,依周制而言,谓立司徒兼冢宰之事,立司马兼宗伯之事,立司空兼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安徽司。雍正十二年(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安徽刑名,兼办镶红旗、宣武门文移。设郎中,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 经承
官名。①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亦作“司工”、“大司工”、“大司空”。《盠方彝
官名。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沿元制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秩正四品,掌漕运之事。办理衙门内部事务的属官有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办理漕运事务的属官有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十四年(公
官名。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协审官二十七人,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分
见“总理衙门章京”。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烹饪馐膳肉食。《孟子·万章下》: “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周礼》亦有此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天官》:“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吏四人,贾八人”,“掌共六畜六兽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