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河南府”。
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史记·李牧列传》有“市租皆输入莫府”之语,索隐:“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帟为府,故曰幕府。”将军幕府的员职,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有长史、司马
官名,汉置,属屯骑校尉,西汉时掌骑士,东汉时掌宿卫兵,俸千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选官制度。始见于周。定每三年一次。《周礼、地官、乡大夫》: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宋、元、明、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每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磨勘司长官,凡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初置一人,七年增设一人。十年革。十四年复置,一人。二十年复罢。
宋朝官员守丧制度。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遗属守丧,至大祥 (满二十五月) 毕,禫服 (满二十七月)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称“从吉”。从吉后,方可朝见或参选。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军营官署名。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于京营五军营、神机营下分置。各设管哨官,称坐营。以勋臣充任,掌管左、右两哨军马,平日驻训,战时从征。
官名。即左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郭邻之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