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1)官名。汉代公主的属官。《汉书·艺文志》》有“平阳公主舍人周长孺”,颜师古注:“舍人,家人也,主家事者也。”(2)杂任职名,唐置,属公主邑司,员额二人,佐家令埋公主家事。
即“扎尔固齐”。
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司长官,分置左、右,皆正五命。其属有左、右小宫伯下大夫,左、右宫伯都上士,左、右中侍上士,左、右侍上士、中士,左、右前侍中士,左右后侍中士,左、右骑
官名。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检查旬奏情况。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员,掌检选律条,以供断狱,以幕府、州县官充。官名。宋制大理寺与刑
太守和刺史。《宋史·胡寅传》:“遴选守刺,久于其官。”
官署名。见“食官署”。
官名。南宋置为亲贤宅、玉牒所主管官,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后改隶徽政院,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