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庚子事变后为维护京师地区社会治安而临时设立的警备、司法、公安机关。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暴发了反帝的义和团运动。俄、英、美、法、德、日、意、奥等帝国主义借口“保护在华利益”,组成八国联军,于同年六月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帝逃到西安。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期间,管辖五城地面之权,属于各国占领当局,治安事务,五城兵马司不便与闻,于是清政府指令各占领区内绅董出面,征得洋官同意,组织绅办临时治安机构,俟地方复旧,即仍交由五城兵马司办理。遂于同年七月,分段设立公所,雇觅巡捕,办理“协缉盗贼”各事。公所名称各有不同,日占区一般称安民公所,德占区称普安公所,英占区称保卫公所。清政府与联军议和后,次年五月,各国军队将要撤退,京城地面即将交还时,清政府为处理善后,仿照“安民公所”的样式,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其主要职掌为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分段巡查、缉盗,审理案犯,办理交涉事件等。设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其下有提调、总办、会办、巡捕官等。总局内部组织分为三处:文案处,掌拟稿文移等事;营务处,掌巡防、捕盗等事;发审处,掌审理人犯、案件等事。总局之下设六个分局:在内城,按八旗方位,设镶黄、正白、镶白、正蓝旗四善后协巡局;皇城内设左右翼二善后协巡局。各分局均分段落设巡捕处,其中镶黄、正白二旗善后协巡局各设十五个段落巡捕处,镶白旗善后协巡局设十个段落巡捕处,正蓝旗善后协巡局设六个段落巡捕处,皇城内左右翼善后协巡局各设八个段落巡捕处。协巡总局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八月撤销,所有案卷、官物移交神机营。

猜你喜欢

  • 南女直汤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阳路诸司之一。控扼高丽,统领卢、归、苏、复等州兵马。亦称“南女直详稳司”、“汤河详稳司”。

  • 集贤殿书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修书院置,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旨以求之。置学士、直学士、知院事、副知院事、判院、押院中使及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检讨官

  • 弘训太仆

    官名。南朝宋置,为后废帝明恭三太后弘训宫三卿之一,掌太后宫车马,职比太仆。王琨曾任此职。见《南齐书·王琨传》。

  • 镇卫大将军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在武职中地位仅次于大将军,握有实际兵权。十六国北凉沿置,沮渠蒙逊立其子政德为世子,加此职并录尚书事。南朝梁、陈亦置,地位极高,多以宗室任之。参见“镇卫将军”。

  • 左神策军将军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二员,从三品,三年加置二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 长流参军

    “长流贼曹参军”与“长流贼曹参军事”省称。官名。晋朝始设此官,为军府及三公的属官,掌管刑狱捕贼等事。南北朝也多设此官。《通典职官二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属官》:“(南齐)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长流、

  • 油漆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油漆房屋等建筑物及用具等。

  • 太庙门仆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官名。北魏等置,为太庙门官。门仆一官,非仅太庙独有,别庙也置,如唐朝三皇五帝等庙也置门仆。见《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三·

  • 承议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员三十人,正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朝沿置,为正六品下文散官,郡公出身者由此叙阶。宋初为正六品下文散官。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以避讳改承直郎。神宗元丰三年 (

  • 将兵从事

    官名,东汉末年置,为将军属下,位在长史下,从事掌参谋议或由将军派遣做某事,也有的领兵,称将兵从事。《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袁)术表(孙)坚行破虏将军,领豫州刺史。遂治兵于鲁阳城。当进军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