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交通部购料委员会

交通部购料委员会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遴选派充,分组办理审核及采购一切事宜。上述委员除二人或三人为专任委员外,其余就部员或所辖各机关高级职员之熟悉材料情形者选派兼任;委员长一人,综理一切会务,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本会文书、记录及缮写事宜,均由交通部职雇员中指派兼办。交通部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材料除价值在一千元以下者应由各主管司审核办理外,其余均需先将品名、数量、价值、用途等开具详细清单,呈由部长发交本会审核购办,但遇紧急情形呈经部长核准采购者得自行采购,事后仍应将品名、价值、数量呈请部长发交本会审核。本会审或采购各种物品材料应召集会议议决办理,其采购方法以公开招标为原则,所有一切手续悉依据部颁《附属机关购料章程》办理。本会各议决案由委员长呈送部长核行,对于各机关采购材料如发现情弊应呈请部长加以查究。

猜你喜欢

  • 监国御史

    官名。晋朝所置监伺诸侯王国之御史。《晋书·阎缵传》: “今监国御史直副皆当三族。”

  • 都检正官

    即 “检正五房公事”。

  • 混堂司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数员。掌宫中沐浴。官署名,明设此官署,为明代二十四衙门之一,掌沐浴之事。《明史·职官三·四司》:“混堂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掌沐

  • 粮食部储备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掌理粮食储备的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 上林中十池监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 凡山采木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 知右夷离毕事

    官名,辽朝置。夷离毕为夷离毕院(视如汉官的刑部)长官,掌刑狱。知夷离毕事为夷离之佐官,佐夷离毕掌刑狱。见《辽史·百官志》。官名。辽置,为夷离毕院的佐官,见“夷离毕”。

  • 源士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 宣义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李傕置。南朝梁沿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明智将军等号。杂号将军名,东汉献帝

  • 州都指挥使

    武官名。五代时诸州均置都指挥使以掌守城之兵,以诸州名冠于指挥使之上,如定州都指挥使即领定州之兵;在京师者称为在京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