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交通部

交通部

官署名。清末有邮传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交通部。管理公路、铁道、航路、邮信、电报、航舶及运输、造船事务,统辖船员。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部内组织除承政厅外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北洋政府沿置,职掌同上。部内组织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次年改设路政、邮传、经理三司,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又改为路政、路工、邮传、综核、铁路会计、邮传会计六司。设总长、次长各一人,参事数人,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主事若干人,此外并设视察四人,技监二人,技正二人,技士四人。部的直辖机关有铁路管理局、电政管理局、邮政总局。国民党政府时期,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行政院成立时,铁道、交通两部并设,至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交通部的职掌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全国国有铁道、公路、电政、邮政、航政,并监督公有及民营交通事业。部内分置总务、人事、财务、材料、路政、电政、航政七司,邮政总局及公路总管理处等。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秘书八至十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参事四至六人,撰议本部的法案、命令;司长七人,邮政总局局长一人,公路总管理处处长一人,分掌各司、局、处事务;科长二十四至三十六人,科员二百至二百六十人,助理员三十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科事务;技监二人,技正二十八人,技士四十二人,技佐五十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分掌各项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

猜你喜欢

  • 绥戎将军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齐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八品上。

  • 典事史

    官名。北魏置。《魏书·崔光传》: “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认为即南朝的典事,相当于后来尚书六部的主事。参见“典事”。

  • 正一真人

    道教封号。全称龙虎山正一真人。明清掌道教者,领龙虎山上清官道众。洪武元年(1368)张正朝入朝,封为真人,秩二品,世袭。隆庆(1567—1572)中革去真人,只称提点,万历(1573—1620)初仍复

  • 专知御书典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

  • 南京工科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南京之工科复冠以“南京”二

  • 大都皮货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用从九品印,隶中书省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 畿县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 中宫食官令丞

    官名。西汉置,为詹事的属官,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汉旧仪》说:“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 农工商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 公债司

    官署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下属机关,掌管国家公债事务。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规定,其职掌为:一、公债的募集和发行;二、公债的出纳管理;三、公债的偿本和付息;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