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外交部。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规定,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一、政治交涉事项;二、军事之外交事项;三、侨寓外人保护及取缔事项;四、财政借款及铁路之外交事项;五、订立及解释条约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外交部。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规定,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一、政治交涉事项;二、军事之外交事项;三、侨寓外人保护及取缔事项;四、财政借款及铁路之外交事项;五、订立及解释条约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四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八年 (1375)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增为四员,从七品。清朝置二员,俱由满人担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官署名。宋朝置,掌抽算竹木、蒲苇,制造帘箔,以供内外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上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抽算竹木、蒲苇、造制帘箔,以供需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更始既都长安,以嘉为汉中王、扶威大将军,持节就国,都于南郑,众数十万。”
指官员告老辞官。《礼记·曲礼下》有“大夫七十而致仕”之说。汉朝并无年龄规定,如大臣年老有病,可随时向皇帝提出。宣帝时,韦贤为相五岁,年七十余,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品。丞相致仕自此始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奉御率府”。
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见“仓科”。
任官术语。清朝官员之实缺,绝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任命,称“内放”。少数缺位由外省督抚呈请任用,称“外补”。
官名。吐蕃官,即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