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参谋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二人 (不常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二人 (不常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吏员名。宋代称县中低级吏员为小使,与高级吏员——主吏相对应。参见“编录司”。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
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天王与诸王府所属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袍、典东袍、典南袍、典北袍、典翼袍、典燕袍、典豫袍,侯以下直称侯典袍、相典袍、检典袍、指典袍。
官名。金置,为尚药局的属官。见“尚药局”。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长官,掌邺城东市的事务。属司州牧。从七品。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406)置。以善骑射的鲜卑人充任,多系大臣子弟,是皇帝左右的侍从。随从皇帝出猎,亦被派充使职及出监军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官名,简称大加。高句丽国置,职掌宾客接待事务。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东汉时高句骊国置,掌接待宾客。《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骊》:“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