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乐部

乐部

官署名。北周始置。西魏、北周春官府原设司乐,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掌演乐事,以乐部中大夫主其事。后代多废不置,其演乐事分属太常寺、太乐署等机构。清朝置,乃特设之机构。掌管大祭祀、大朝会的演乐及审定乐器音律事务。设于乾隆七年(1742 )。长官为管理大臣,亦称“典乐大臣”。初由礼部满尚书兼任,其他懂音乐之王大臣亦可简派,无定员。后改为由各部侍郎、内务府大臣兼理,而满大臣中懂音乐者亦可派为管理大臣。下设署正、署丞、协律郎、司乐等官,以及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分别隶于各署、处,所属机构有神乐署、和声署、什榜处等。此外,内务府掌仪司所掌宫中庆贺燕飨之乐及銮仪卫所掌卤簿诸乐,均由乐部统一管理。其职官仍隶原衙门。


官署名。北周置,如太乐署,其职如周代的大司乐,掌教音乐及乐学之政。其官有上士、中士。唐代有“乐部”,指乐队,非官属,属太常。清代有乐部,为主管音乐的官属;其官为典乐大臣,由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任。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乐署》、《新唐书·礼仪志十一》、《清会典·乐部》。

猜你喜欢

  • 文德省

    官署名。南朝梁置,文学侍臣入侍之处,亦称文德待诏省。《梁书·文学·庾於陵传》: “及(萧)纲居东宫,又开文德省,置学士,(庾) 肩吾子信,(徐) 摛子陵、吴郡张长公,北地傅弘,东海鲍至等皆充其选。”亦

  • 承发吏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 里吏

    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晋朝沿置。县率百户置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乡官名。犹里长、里正。《晋书·职官志》:“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

  • 国子学

    ①国立儒学最高学府。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置,隶太常,设国子祭酒、博士各一员,助教十五员,以儒学经典教授生徒。东晋时,博士、助教员数时有增减。南朝宋置国子祭酒一员、国子博士二员、国子助教十员

  • 存记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 录副

    “录副奏折”之简称。

  • 集贤院(殿)学士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掌刊辑经籍。宋沿置,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称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 奉忠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拟佽飞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

  • 士曹行参军

    官名。士曹长官。北魏置。初设若干员,宣武帝永平二年 (509) 并为一员,依所隶府的地位高低,自七品上至九品。东魏、北齐均置。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隋初亦置,王府诸州置者自七品上至从八品,上柱国、嗣王、

  • 中尝药典御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贾粲) 自崇训丞为长兼中给事中、中尝药典御,转长兼中常侍。”由宦官充任,负责皇帝,皇后的医药事务。北齐改称“中尚药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