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举人

举人

选举制度。其称始见于汉,因由各地官吏荐举,故名。后俗称举人。专指科举制度中应贡举考试的各科士人。隋、唐时为进士科由官府特别是州、县、馆、监送往尚书省参加礼部或吏部考试者。宋朝举人登科即授官,应试不合格者允许继续应举。未获士身,亦可免除丁役、身丁钱米; 曾赴礼部试者,犯徒以下公罪和杖以下私罪,许赎。明、清专指乡试取录者,有新中式、下第、坐监、署教和正榜、副榜之分。可于次年进京会试,亦可直接为官。


1、被推荐的人才。汉朝地方官郡国守相推举给朝廷的优秀人才称举人。清赵翼《陔余丛考·举人》:“汉时取士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国守相荐举,故谓之举人。”

2、考进士的人。唐宋两朝称入京应进士考者为举人。《陔余丛考·举人》:“唐宋举人又与前代异,前代举孝廉等,即为入仕之途。唐宋惟重进士一科,所谓举人者,不过由此可应进士试耳,故又谓举进士。”

3、考中乡试的人。明清两朝,考中乡试的人称举人。《明史·选举志二》:“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参看《清会典事例·礼部·举人》。

猜你喜欢

  • 强臣

    强梁之臣的省称。即拥有大权的强暴之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是君上无强臣之敌。”《汉书·五行志中之上》:“上失威仪,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后汉书·袁术传》:“徒以幼小胁于强臣。”

  • 优恤俸饷

    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军兵之禄称为饷。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武职旗员告休者,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寡无告者,皆得请旨,依例领取全俸、半俸、四分

  • 主客令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主客曹事务,隶主客尚书。《魏书·李安世传》: “拜中散”,“累迁主客令”,“迁主客给事中”。官名。见“典客监”。

  • 军事次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副长官。见“军事部”。

  • 昴星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夏西南都统、昴星嵬名济移书刘昌祚。”嵬名济为人名,时任西南都统,昴星不知何义。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五记为“夏国南都统、星

  • 右尸逐骨都侯

    匈奴官号,位次骨都候,为领兵武官。见《后汉书·匈奴传》。

  • 巡防队书记官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

  • 海军处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为*海军部之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併入。掌全国海军政务,凡厘定章制,考究教育,节制海军人员,监督造械,任补黜陟官员,皆由该

  • 京南检察司使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使”同,详该条。

  • 崇文观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祭酒。《三国志·魏明帝纪》: 青龙四年(236),“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官署名。魏明帝青龙四年始置崇文观,用来安置文学之士,王肃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首领)。参看